放射性污染器皿的清洗需严格遵循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》(GB 18871-2025)及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,以下为分步骤操作方案:

一、操作前准备
防护装备:
A级防护服:铅当量≥0.5mmPb,覆盖全身(含手套、靴套)。
呼吸防护: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(PAPR),过滤效率≥99.97%。
辐射监测:佩戴个人剂量计(实时显示累积剂量)和电子式辐射报警仪(阈值≥5μSv/h触发警报)。
案例:某实验室因未佩戴PAPR,导致操作人员吸入α粒子污染的粉尘,肺部剂量超标。
清洗区域设置:
专用长柄刷(刷毛长度≥15cm,避免手部直接接触)。
防腐蚀容器(聚乙烯材质,容量≥20L)。
放射性废物袋(双层,标识“放射性污染”及核素类型)。
独立清洗间:负压环境(压力≤-10Pa),配备高效空气过滤器(HEPA H14级)。
去污台:不锈钢台面,倾斜15°设计(防止液体积聚),下方设放射性废水收集罐。
工具:
二、清洗步骤
预处理:
用湿润的无纺布擦拭器皿外表面(动作轻柔,避免产生气溶胶)。
禁忌:禁止使用压缩空气吹扫(可能扬起放射性颗粒)。
固定污染:用2%聚乙烯醇(PVA)溶液涂抹器皿外壁,形成保护膜(防止污染物扩散)。
初步去污:
主清洗:
去污验证:
用湿润的滤纸(直径5cm)擦拭器皿内壁,放入γ能谱仪检测。
合格标准:表面污染水平≤0.4Bq/cm²(β/γ发射体)或≤0.04Bq/cm²(α发射体)。
湿擦拭检测:
案例:某实验室因未进行湿擦拭检测,导致清洗后的器皿仍含¹³⁷Cs(活度1.2Bq/cm²),污染后续实验。
三、放射性废物处理
废水处理:
固体废物处理:
四、操作后处理
人员去污:
设备去污:
五、应急处理
皮肤污染:
吸入污染:
六、服务商协作建议
选择标准:
合同条款: